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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xyz2700 on Jan 29, 2024 0:58:31 GMT -8
方面,德沃金愉快的表达凸显了法律的内容,因为就像语言中一个词的含义是由说话者群体在特定语境中使用它的方式决定的一样,规范 法律实体只有通过将其应用于受审的具体案件才能体现其内容。另一方面,它也明确表明,仅仅知道“法官做出了什么决定”是不够的,还需要确定这样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哪些论据和理由与决策相关,以便控制结果的一致性。 尽管巴西法律是在民法法律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且承认法律完全来自立法文本,但目前的模式与这种极端主义保持了距离[2],承认解释法律规则的必要性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强化其语义内容。 CPC/2015 本身在其第 927 条[3]中明确了由立法的一系列应用产生的判例的规范性,并在其第 926 条中规定法院有责任维持其稳定、完整和连贯一致,我强调需要了解在每种情况下做出决定的原因。 与司法法理学的发展并行,在行政领域,对合法性的理解方式也发生了渐进的变化,认识到其天然的不确定性,并建立了确定适用规则内容的“自我约束”模式。 古斯塔沃·马里尼奥·德卡瓦略解释说,公共行政的这种自我联系使得通过其自己的机构建立内部生成的决策指南成 Whatsapp 号码数据 为可能,这些指南开始界定其行动范围,例如编辑条例、摘要、规范性文件。指令以及行政判决机构的决定(巴西法律中的行政判例。圣保罗:Contracurrent,2015 年,第 115-119 页)。 正如司法判例构建了一个判例,应该为法官提供指导,最重要的是为公民和国家指导其行为一样,行政判例——作为行政部门自我约束力的表现——也必须构建一个判例。其完整性、稳定性和连贯性必须由评审机构维持,这主要是由于 CPC/2015 根据其第 15 条对行政程序的辅助和补充适用。 在中间上诉 62.811/RJ 的判决中,在 Bilac Pinto 部长的博学投票中,STF 很早就认识到行政机构与决策职能的相关性,与司法管辖机构非常相似[4],不仅因为在此背景下作出的某些决定,需要高度专业化的技术知识,这在职业法官中并不常见[5],而且还因为它们行使减少适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提高国家间关系的法律确定性的功能和被管理的。 在联邦税收领域,这个法律领域的技术性是臭名昭著的(例如最近的第 9,580/2018 号法令,“所得税条例”,有一千多条),这种行政决策职能是在联邦一级,最终实例[6],由税收上诉行政委员会 (Carf) 负责,该委员会是一个平等组成的合议机构,是经济部结构的一部分,并有权判断与自愿上诉和依职权上诉有关的上诉。遵守联邦税务局 (DRJ) 地区警察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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